你好!無形資產在特定條件下可以劃分為持有待售類別,但這并不意味著所有持有待售的無形資產都符合終止經營的定義。終止經營通常指的是企業中能夠單獨區分的組成部分,如一項獨立的主要業務或一個主要經營地區,這些組成部分已經被處置或劃分為持有待售類別。 當企業處置持有待售的無形資產時,所產生的相關損益應當在利潤表中作為持續經營損益而非終止經營損益列報。這是因為持有待售的無形資產本身并不符合終止經營的定義,它們只是企業非流動資產的一部分,其處置不會影響企業的持續經營狀態。 此外,在會計處理上,持有待售的無形資產不應計提折舊或攤銷,這反映了企業對這些資產的持續使用已經不再是其主要目的,而是通過出售來回收其賬面價值。同時,如果持有待售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高于其公允價值減去出售費用后的凈額,企業應當將賬面價值減記至公允價值減去出售費用后的凈額,并將減記的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綜上所述,持有待售的無形資產不符合終止經營的定義,其處置產生的損益應作為持續經營損益列報。這一處理方式體現了會計準則對于持有待售資產分類、計量和列報的規范要求,確保了財務報告的準確性和透明度。
7,下列各項中,關于企業無形資產會計處理表述正確的有A。無形資產減值損失確認后不得轉回B,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不應攤銷預期不能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專利權應終止確認無形資產D,出售無形資產形成的凈損失應計入營業外支出
企業持有待售的無形資產不符合終止經營定義,處置持有待售的無形資產所產生 的相關損益,應當在利潤表中作為持續經營損益(而非終止經營損益)列報。問為什么呀?無形資產不是符合待有待售的定義嗎
老師,持有待售的無形資產在利潤表中是持續經營損益列報,專為轉售而取得的子公司屬于終止經營損益列報。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