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1.聘用律師的個人綜合所得免除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執行。在 2024 年,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為每年 6 萬元。
老師我司收到個稅手續費退稅然后三月申請的四月才到賬這個手學費是需要申報增值稅嗎是申報在三月的所屬期還是四月所屬期
我不小心把4月份得一張費用票做到了3月份的賬里,已經繳納過季度所得稅爆表了怎們辦
09年購買的教練車原值895100,2024年4月把車賣了,賣了29821元,之前一直沒有折舊,我把差額865279計入了營業外支出,今年匯算清繳的時候,稅局風險推送說營業外支出調整異常,我該怎么辦
3月收的款申報未開票收入4月有開票這筆怎么做賬和稅務處理?
老師匯算清繳年報可以改幾次
您好!我是小規模納稅人,24年四季度開了90萬專票,并申報繳稅。25年一季度沖紅了90萬專票,重新開具了115萬普票。我應該怎么填寫申報表?
老師結轉的時候說資產負債表中的期末余額減期初余額不等于利潤表的凈利潤,這是哪里出錯了呢
我接了一個公司財務工作,但是公司成立之初頭5年的賬都是財務公司在做,我現在猶豫是從公司開始重新做5年還是調賬呢,如果調賬沒有準確數據。我擔心重新做5年,這5年的財務報表不好處理,所以也是沒想法,想問一下經歷過的人,拿個主意。
郭老師,社保每年7月都會調整嗎
一個人被兩家公司發工資報個稅,兩家公司可以個稅申報都是正常工資薪金嗎
2.出資興辦的無限合伙人。工商登記上的所有合伙人,如果是參與比例分紅的有限合伙人,其工資薪金的扣除規定可能會有所不同。 例如,在某些情況下,有限合伙人的工資薪金可能會按照正常的工資薪金所得進行扣除和納稅。
3.就是說合伙人律師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首先應當憑借合法有效的憑據進行費用扣除。 如果確實不能提供合法有效憑據但實際發生了與業務有關的費用,并且經過當事人簽名確認后,可以按照個人年營業收入的不同區間,按照相應的比例扣除費用。 比如說,某位合伙人律師個人年營業收入為 40 萬元,那么可以按照 8%的比例扣除費用,即 40 萬元×8% = 3.2 萬元。 如果個人年營業收入為 80 萬元,其中不超過 50 萬元的部分按 8%扣除,即 50 萬元×8% = 4 萬元;超過 50 萬元至 80 萬元的部分為 30 萬元,按 6%扣除,即 30 萬元×6% = 1.8 萬元,總共可扣除 4 萬元 %2B 1.8 萬元 = 5.8 萬元。 如果個人年營業收入為 150 萬元,其中不超過 50 萬元的部分按 8%扣除,即 50 萬元×8% = 4 萬元;超過 50 萬元至 100 萬元的部分為 50 萬元,按 6%扣除,即 50 萬元×6% = 3 萬元;超過 100 萬元的部分為 50 萬元,按 5%扣除,即 50 萬元×5% = 2.5 萬元,總共可扣除 4 萬元 %2B 3 萬元 %2B 2.5 萬元 = 9.5 萬元。
關于1、2的問題并未準確解答
2000)149號文件規定,律師按照30的減除額計算綜合所得,在2012年文件中提高到35%,但運行時間至2015年,也就是需要確認的是現在的減除比例是多少
2、關于2的出資人我需要確認的是否為合伙律所中所有參與合伙比例分紅的律師
1.給你的是最新,至于你提到的文件,所有出資合伙人的工資、薪金部分均不得作為成本或費用進行扣除。
只要是合伙人,不論其在工商登記上的具體身份以及參與分紅的方式等,其工資、薪金通常都不能作為成本扣除,而應將律所的年度經營所得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比例等分配給合伙人后,由合伙人按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這樣說明白了不?
那現在聘用律師個人所得稅的扣除比例是30%,還是35%,是在這基礎上再享受專項及6萬的免除額嗎?
據了解的情況看上面你發的那個文件已經失效了。
師事務所的雇員律師辦理案件支出的扣除可以憑票據據實列支(沒有金額比例限制),也可以在收入額的30%以內計算列支。具體扣除比例,由省級稅務機關確定。各地基本都是按照上限30%的比例確定的。
只能就全部項目統一選擇,不得按照項目分別選擇。不能重復扣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