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 22 年虧損 10 萬,23 年盈利 10 萬,這種情況下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需要看這兩年的虧損和盈利是否存在稅務上可彌補的關系,以及是否有其他特殊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八條規定:“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也就是說,企業可以用稅前所得彌補以前年度(以前五年)的虧損。在這個例子中,22 年的虧損可以用 23 年及以后年度的盈利來彌補。 如果彌補 22 年的虧損后,23 年沒有盈利或者盈利不足以彌補完虧損,那么 23 年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如果彌補完虧損后還有盈利,就需要對盈利部分繳納企業所得稅。 至于你提到的 23 年所得稅預繳時交了 500 多元的稅,年度匯算清繳時發現是虧的,這種情況下如果不想退稅而做納稅調增,并不一定會導致以前的虧損不能在下一年使用。 納稅調增是指在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對一些不符合稅法規定或者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不一致的項目進行調整,以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以前年度的虧損能否繼續在以后年度使用,主要還是看是否符合企業所得稅法中關于虧損結轉的規定。通常情況下,只要沒有超過規定的結轉年限(最長五年),以前年度未彌補完的虧損仍然可以在以后年度進行彌補。
我司是小規模納稅人,上年度凈利潤是虧損的,但是在匯算清繳的時候調增了幾個項目,凈利潤變成正數,所以需要繳納年度企業所得稅。那么我想問,今年在報企業所得稅的時候上年度虧損的凈利潤還能彌補嗎?還是說匯算清繳調增過了,那么上年度虧損的數據就不能在彌補了?
今年盈利63萬,需要交稅15000多,如果前邊三年虧損,那我們匯算清繳的時候是不是能退稅呢
老師?一般納稅企業所得稅季報有利潤,但22年度還有大虧損,系統沒有直接補虧而是出來需要預交的所得稅額,我預交了。本來不該交的,明年匯算清繳可以退稅嗎?下個季度要是有利潤能不能補22年的虧損?
老師您好,23年第四季度做下來有利潤,需要交企業所得稅 那到24年做23年匯算清繳的時候,如果他彌補了以前年度的虧虧損,那這個交進去的(企業所得稅)是不是要形成退稅?
請問假如22年虧損10,23年盈利10萬是不是不需要交企業所得稅呢,那假如23年所得稅預繳的時候交了500多的的稅,年度匯算清繳的時候又是虧的,需要退500多的稅,但我們不想退稅,做納稅調增的話,以前的虧損是不是就不能在下一年用了,就是調增之后,系統就是要扣除之前的虧損,讓利潤變成正數,我才不需要退稅
2023年被稅務查整年少報收入200多萬,增值稅申報表改了,會算清繳申報表也改了,財務報表跟季度申報表要改嗎
上月計提工資跟今個月實際發放有差異,怎樣做賬最簡便
董老師好~咨詢有問題咨詢您下~
現金流量表籌資活動流入可能為負數嗎
個體工商戶開具1稅點專票,對方一般納稅人可以抵扣1稅點嘛?這樣個體工商戶需要繳納什么稅費?
老師好~咨詢下:公司裝修產生的一系列費用,一般計入什么科目?
總公司不是小微企業,稅費這一方面繳納的太高,考慮還需要使用總公司資質,這樣是注冊子公司還是分公司稅費是不受總公司影響?
資產不超5000萬享受小微企業優惠,企業剛成立,固定資產是1億,企業一直是虧損,怎么把他控制在小型微利企業
廣東個體戶去年申報了五個月的社保,一直無錢繳在產生滯納金,確實個體戶經營困難,有沒有可以撤銷的或去前臺核銷的辦理手續呢。還是一定要清繳了才能注銷?
老師:本期經營杠桿系數和下期經營杠桿系數算法一樣的吧都是基期邊際貢獻?息稅前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