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銀行抵押貸款520 抵押產房處置收入500萬元 還有20萬元進入普通債權參與財產分配 丙公司設備抵押貸款180萬元 設備轉讓收入 480萬元 清償完丙公司的貸款還剩余300萬元 破產費用 100萬元 共益費用 150萬元 企業債務中 有職工薪酬 180萬元 稅費 220萬元 剩余財產=4000+300+230+200+90+650-100-150-180-220=4820 剩余債權=8600+90+400+20=9110(萬元) 這是屬于優先于普通債權的
中級經濟法,老師請教一下第二個小問,的解答是多少?我對了一下答案覺得答案是錯的,答案是18萬。我的算法是:(200-200*10%)*9%=16.2萬元
老師,你好!我不太明白第四小題的答案為什么是b能幫解一下嗎麻煩了
老師,這個第四小問能幫解釋下嗎。答案給的是正確的。但我不太明白這個思路是什么
審計#第2小問中,收入增長3倍,修理費也是增長3倍,同比例增長感覺沒有問題……答案解釋看不懂,請老師解答下,謝謝!
老師好, 第(7)小問,不太理解,請幫解答下,數據是怎么來的?。我感覺答案是錯了~
可是,受理破產申請時,資產4000。我認為這4000里是包含了查封的辦公樓650以及抵押的設備價值480的。
所以,我決定剩余財產是4000+230+200+90=4520
負債里的8600里是包含了400、520、180的,把追回的90加上,應該是8690里,其中,有優先權的債權是180、500。剩余普通債權=8690-180-500=8010 剩余用于償還普通債權的財產=4520-180-500-100-150-180-220=3190。 我覺得我的思路沒有問題啊
還有,銀行的那個抵押擔保520,是在破產申請受理一年內的,是不是不享有優先受償權呢?
同學 資料是除了以上情形 資產4000萬元 負債9000萬元 說明資產和負債均不包含在4000萬元和9000萬元里面 需要單獨列式哈
好的,這里我已經理解了,謝謝老師。 還有,銀行的那個抵押擔保520,是在破產申請受理一年內的,是不是不享有優先受償權呢? 這個問題請解答下
所以財產4000萬元 辦公樓650萬元 出資人少少出資的200萬元 支付的債權90 以債務人逃匿的資產230 處置抵押設備剩余款項300萬元
還有,銀行的那個抵押擔保520,是在破產申請受理一年內的,是不是不享有優先受償權呢? 已經優先受償了 廠房價值500萬元 那還剩了20萬元 作為普通債權來參與剩余財產分配
我的意思是這個財產抵押是在破產申請受理前一年內抵押的。不應該享有優先償還權,520應該全部作為普通債權參與財產分配?
童鞋 這個是要看借款的時間 這個借款他屬于企業正常經營下的正常借款 它不是以前年度借款 如果是以前年底借款 如果在1年內申請抵押 那確實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