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需要的,類似于購買13%的貨物,進項13%稅率,要確認進項稅一樣的
老師請問這份發票,屬于購進農產品,按金額的9%抵扣進項稅額嗎?
老師您好,請問農產品收購發票的進項稅額是怎么抵扣?是直接用農產品收購發票上的金額??9%嗎?還是先在發票金額上扣除稅再去??9%
老師請問一下我們公司收購農產品辣椒,用于加工生產魚醬酸,自己公司開具的收購發票,入賬時可以直接計提10%進項稅額抵扣嗎
老師好,我想問一下農產品從農民手里收購的種子開具的免稅發票,如何抵扣進項,還是按以前計算抵扣9%還是加記按10%計算扣除
關于農產品進項稅額的扣除,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A 提供餐飲服務的一般納稅人從農業生產者購進其自產農產品取得農產品銷售發票的,以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買價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B 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取得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發票上注明的稅額為進項稅額 C 乳品廠以購進農產品為原料生產銷售液體乳,按照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D 提供餐飲服務的一般納稅人從農業生產者購進其自產農產品開具農產品收購發票的,以收購發票上注明的買價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老師,社保增員和減員查詢在哪里查,怎么查到增員和減員的記錄,謝謝
請賈蘋果老師回答,其他人勿接否則差評!!請問怎么樣讓應付賬款有總的賬,在分類項目里面也有分的賬
找一個在寧波的會計老師回答問題。 您好,40歲男,本科會計,未婚,中級會計師職稱,最早在外地建行干了7年多,后來出來的,經歷了幾家公司,目前在北京4年多了辭職在家,原因是上家單位是小公司金融方面的業務接手幾天,看了賬務好多是假賬并且金額巨大,不敢接了,辭職了,之前沒有生產制造業會計經歷,我也是在不斷學習外貿行業等實操課程還有生產制造企業等財務課程,報名了會計學堂 實操班,我也是會員,有納稅籌劃師和CFP國際金融理財師,證券從業等資質,北京就業形式不好,我本人也不想在北京(生活成本也挺高的),我個人看好浙江省,只身想上寧波找財務工作(財務經理或會計崗位),目前寧波財務就業形式如何?您見多識廣,想聽聽您的建議
老師贈送的酒水怎么入賬啊,無法核算毛利了
老師,有沒得用了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的,該怎么調表的課程
小企業會計準則收到匯算清繳退的所得稅,計提,收到錢,怎么做分錄啊
公司的材料款,總包按勞務工資轉給個人,這些個人是不是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可這是個人代公司收款
請問老師沒有計提工資,可以直接支付1.2.3月工資嗎
我司(工程檢測公司)和合作單位之間業業務往來合作公司用了我司資質開票74800元,后我公司又用了對方公司檢測系統,收票74800元。雙方款項沖銷,沒有收付款,怎么寫情況說明
請賈蘋果老師回答,其他人勿接否則差評!!多收的其他應收款怎么處理
問題是我開票處理是免稅的,怎么核算呢?
開票的是免稅的情況,進項就不需要確認了,全部確認庫存
但是,到抵扣哪里只能抵扣9%的進項稅額了呢,怎么記賬分錄呢,我們自己開的收購農產品發票是免稅的呢
你們公司開具免稅發票,不需要抵扣 開具免稅發票分錄 借:應收賬款等 貸:主要業務收入 收購不抵扣 借:庫存商品等 貸:銀行存款等 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我是購買農產品需要進項發票抵扣進項稅額呢
我是需要抵扣進項稅額的呢
可以先抵扣之后再轉出 收購抵扣 借:庫存商品等 應交稅費-增值稅 進項 貸:銀行存款等 開具免稅進項稅轉出 借:庫存商品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為什么還要記進項稅額轉出呢
用于免稅的項目,進項也不抵扣的
上面有個政策,看是符合公司的情況吧
我們這是加工制造業,需要繳納銷項稅額的呢
.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于個人消費。 2.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3.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4.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5.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 6.購進的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7.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 消費稅與附加稅費申報表整合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0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