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銀行簽三方協議,然后,電子稅局辦理登記
個體戶是否可以用經營者的個人儲蓄賬戶簽訂三方協議
我是個體工商戶,已經在電子稅務局簽訂了三方協議。現在是第四季度經營所得申報,已經填好數據申報,點擊三方協議,扣繳端說我沒有三方協議,請問是怎么回事呢? 我是以個體戶的名字登錄自然人扣繳端,申報界面,顯示是我自己的名字
自然人扣繳端怎樣簽到三方協議,是個體戶要預繳第二季度經營所得的個稅,不知怎么繳納。三方協議怎么簽訂。
老師,經營所得怎么簽訂三方協議
個體戶申報經營所得三方協議怎么簽
老師今天填匯算清繳明天填季度報稅那個能補虧損嗎
老師在不隱瞞收入的情況肯定內賬利潤小于外賬利潤啊,因為外賬固定資產是按折舊算費用的,內賬是一次算支出了呀老師無法支付的應付股利還要轉入營業外收入嗎?分紅前已經申報過個稅,所得稅了,再轉入收入再交稅嗎?
也不是不夠分老師,就是外賬利潤有20萬,內賬利潤只有10萬,我的意思是按外賬分這20萬,實際根本沒這么多錢分啊,那應付股利如果一直掛賬,到注銷的時候都沒錢分,怎么辦
我的報關單上是人民幣結算的,但是需要填寫美元離岸價格,申報退稅時出現疑點,申報的美元離岸價超過報關電子數據中的怎么辦?
老師按,外賬分紅,暫時還不夠分,是不是計提的時候就把分紅個稅申報了,還是實際付款的時候再申報個稅啊
老師那這中情況究竟按啥分啊,按外賬分沒錢分啊股東分紅內賬按內賬分,外賬按外賬分怎么分啊,比如收入100萬,按外賬凈利潤20萬,按內賬凈利潤只有10萬(因為外賬固定資產折舊了,內賬固定資產一次算支出了),按外賬分,也沒錢分,因為買了固定資產,折舊了,算的費用少啊
本單位小企業,23年有研發費用,然后匯算清繳的時候可以加計扣除。24年的時候沒有這個費用,但是匯算清繳的表默認灰色有勾選,然后這個表一定要填數字,全部0也不行,也不能提交申報。這是怎么回事。
股東分紅內賬按內賬分,外賬按外賬分怎么分啊,比如收入100萬,按外賬凈利潤20萬,按內賬凈利潤只有10萬(因為外賬固定資產折舊了,內賬固定資產一次算支出了),按外賬分,也沒錢分,因為買了固定資產,折舊了,算的費用少啊
老師,股東按內賬利潤分紅還是按外賬利潤分紅,
8月8日,發放上月工資774941.30元,其中代扣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38365.8元、住房公積金44508元;代扣個人所得稅9215.73元,銀行實付上月工資682851.77元。
我是問在自然人扣繳端
申報表申報成功后,點擊【稅款繳納】→【三方協議繳稅】 1.首次使用“三方協議”繳稅或更新過三方協議賬戶的,先點擊【更新三方協議】,獲取最新協議信息再進行繳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