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一般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屬于戰略性投資. 從管理層的目的看來,并不是為了賺取買賣股權的差額為目的,而是為了企業戰略服務,所以其差額并不能客觀反映管理層的經營業績. 并且一旦指定,不得變更也是出于防止上市企業操縱利潤的目的. 因此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即其他權益工具投資一旦處置,說明已經完成了企業的戰略目的,所以在處置時不管是賺了還是虧了,都不能影響經營業績,因此不計入投資收益,而是直接計入留存收益.
老師,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出售時差額計入“留存收益”,還是計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和盈余公積?書上寫的是留存收益,老師講的是利潤分配和盈余公積
為什么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出售時,賬面和公允的差額不能進入投資收益,要進入盈余公積和利潤分配也就是留存收益
老師,被投資單位出售其他權益性工具時,被投資方是將其他綜合收益轉到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利潤里,那投資單位怎么做分錄
出售其他權益工具投資,為什么貸方有盈余公積和利潤分配?
專業一點,謝謝!賣出其他權益工具投資,貸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借投資收益可以嗎?還是直接帶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借未分配利潤和盈余公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