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掛賬是對的,付款是執行合同約定。
請問我們現在給發包方開50萬發票 也收到50萬進項發票 根據規定 分包款是可以在預交時抵扣 現在我們掛靠那家公司硬是要讓我們預交50萬的2%的增值稅 這樣合理嗎?這個預繳稅款稅務那邊到時候會退嗎?
老師好,麻煩您,這是房地產建設項目,甲:發包方, 乙:承包方,丙:分包方,現在是我們公司掛靠乙 給甲供石材,其余由丙方承包(丙方有勞務公司),乙方同意出資50萬作為前期啟動,就是我們公司前期會慢慢的根據支出情況出50萬,現在是丙方要花搭建腳手架得用3萬,這個賬我應該怎么走,謝謝了
請問,合同簽訂50萬勞務分包我們是甲方,是不是要根據合同50萬先掛賬,后期根據計量分次付款
買進賣出設備,包括安裝調試和一年保修期,這些都是直接采購并且賣出去的,采購金額14萬,銷售金額15萬。采購合同分三次支付,合同簽訂附50%,安裝調試驗收后支付45%,保修期一年到期后支付5%;銷售合同是等甲方驗收后給我們支付95%,保修期一年到期后支付5%。請問這兩個合同根據合同進度分別怎么做賬?(兩個合同中安裝調試都有單獨標價買進4000,賣出5000)
A建筑公司的其中一個建筑工程項目,項目上委托甲方代發項目上的工人工資50萬,這50萬根據勞務工資表格發放到了每個工人卡里,但是這些工人和A公司沒有簽勞務合同,而且也沒有發票。請問,這個會計分錄能不能這樣寫:借:工程施工-人工費50萬,貸:應收賬款5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