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算清繳時,在填報《資產折舊、攤銷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80 )時:
“資產原值” 的定義:第 1 列 “資產原值” 填報的是納稅人會計處理計提折舊、攤銷的資產原值(或歷史成本)的金額,不是單純的期初數。
當年既有買入又有賣出固定資產時原值的填寫方法:應按會計處理中計提折舊的相關資產原值來填寫。具體來說,要考慮年初的固定資產原值,再加上當年新買入的固定資產原值,減去當年賣出(處置)的固定資產原值。
比如,企業年初固定資產原值為 100 萬元,當年買入一項新設備,入賬原值為 20 萬元 ,當年又賣出一臺舊設備,其原值為 10 萬元。那么在匯算清繳填寫資產原值時,應填寫 100 %2B 20 - 10 = 110 萬元。
舉例說明賬務處理過程:
買入固定資產時:
借:固定資產 200000
貸:銀行存款 200000
賣出固定資產時:
首先將固定資產轉入清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 100000
累計折舊(假設已計提折舊金額)
貸:固定資產 100000
然后假設無其他清理費用等,取得處置收入(假設為 80000 元):
借:銀行存款 80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80000
最后結轉清理凈損益(這里是損失):
借:資產處置損益 20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20000
在填寫匯算清繳報表時,就按照上述計算后的 110 萬元填寫資產原值。
2025-04-07
好的,謝謝老師
不客氣,很高興幫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