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靠本來就是違法的,存在一定風險。
我公司是建筑掛靠人,老板套現為了,讓你把委托付款做上讓被掛靠公司財務打款,而且把對方公司的聯系方式給我,讓我聯系開發票,做合同。 還有一個勞務公司的勞務費現在付金額比較大,勞務公司和我掛靠方老板商量,分勞務費通過農民工工資做一部分,在的通過兩筆其他業務費用做。 這種情況都是打電話把大概請況給我說,委托付款我去做,他把合同,發票被掛靠公司必須要提供的讓我建議去的,然后交被掛靠公司財務。 老師請問這也到底該怎么辦啊!風險該如何考慮處理呢?
老師,我想問一下,就是說我們這個公司是搞建筑的,老板有,自己注冊了五六個公司吧,然后就是說他建筑這邊實際工程是有買他那些磚的,但是那些全部是個人,但是個人他又開不了票給我們,但是我們這邊就是掛靠別人的那個建筑公司的,那我們這邊一定要提供那個發票那,所以我們現在就是說,我們想我們注冊有六個公司嗎?那有一個自然人的那個公司呢,是建筑可以,就是可以開這個磚和水泥這些的,如果說我這個開了票的話,而且是由稅局那邊去代開出去的話這個票有沒有風險?總的開出去是30多萬左右
請問您教我的這個分錄整套業務做完后能在科目余額表里或者項目明細表里查到此項目的余額嘛?這樣我好給人家對賬,就是一個月下來,可以看到項目差我或者我差對方,還有成本是否差,如果這個月我這個項目我沒有開票那這個成本不就增大了嗎,因我公司還有自己經營的項目,所以我要在內賬里面真實提現我的收入和成本。因掛靠項目我的真實收入是進賬了扣除稅費管理費剩下的打給對方,對方根據我開票金額減去W的管理費后找成本票來沖減開票收入。所以按往來來掛賬,在科目余額表里就看不到這個項目的余額情況,如果我不掛往來只掛掛靠人進出,那成本這邊又怎么掛也在余額表里不能直觀查看項目情況
老師們,我們是建筑公司(一般納稅人企業),有些項目資質不達標,所以我們就找有資質的公司掛靠項目,那么我們與被掛靠方企業辦結算時要扣除管理費,如果我們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他們,那在結算款中只扣除附加稅和印花稅,但是如果我們開成增值稅普通發票,那在結算時還得扣除增值稅的部分,我在剛剛交手額會計她是用excel表格把開普通結算的這種項目,按照項目開給被掛靠方多少銷項與實際項目成本進項抵扣后的增值稅結算,也就是她得用這種辦法把每個掛靠的項目單獨要計算出需要承擔的增值稅,先不說她這種計算工作量太大,不知道這么核算是否合理正確呢?
老師我想問一下,一家建筑公司被一個自然人掛靠,活肯定真實的,就是自然人開不出發票,現在自然人把錢打給掛靠方,掛靠方找人給開專票。涉及金額46萬多。向這種屬于虛開發票嗎,是不是會計風險很大,像這種怎么處理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