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學,個人申報是次月的申報上月實際發放工資扣款的個人所得稅。所以工資核算的屬期不影響申報個人所得稅的
老師我想問一下,2022年年終獎在1月份發放,為什么在2月份才申報,還有我1月份是發12月份的工資,那么現在1月份,個稅系統所屬期是12月份,申報的是11月份工資,那么在2月份,個稅系統所屬期是1月份,申報的是12月份工資,那就是2月份申報的是12月份工資和年終獎?
年底個稅申報問題, 12月份工資,1月份發放,2月份才能申報,申報的時候算2022年1月份所屬期了,那是不是意味著一般企業做全年工資發放匯算的時候,在11月份的工資核算的時候就要定好才來得及?
老師,聽了個人所得稅的申報,有個問題想請教,我們公司是次月發放上月工資,那到年底,假如2023年1月申報期申報2022年12月所屬期個稅,那12月所屬期發放的是11月的工資,那這樣的情況,是不是就差了一個月?2022年12月的工資就擠占了2023年的扣除額?扣員工的個稅有差別可以調整嗎?
老師,請問,2022年11月和12月的工資在2023年5月25日以現金的形式發放,等下個月6.15日申報個稅,那11/12月在2022年的匯算清繳就可以抵扣,不用調增了對嗎?
老師好,我們公司工資都是隔一個月才發放,比如說9月的工資到11月份發放,10月的工資到12月份發放,但是個稅申報時,10月申報了工資所屬期9月的工資,但是實際9月工資到11月份發放的,11月的時候申報了10月的工資,我現在想給調整過來按照工資發放期作為個稅申報的稅款所屬期,好調整嗎?怎么調整?是不是在12月發放10月工資時,12月和下一年度1月的個稅申報全部零申報,1月發放上年度11月的工資,等到2月個稅申報時,填寫稅款所屬期1就可以了
老師按,外賬分紅,暫時還不夠分,是不是計提的時候就把分紅個稅申報了,還是實際付款的時候再申報個稅啊
老師那這中情況究竟按啥分啊,按外賬分沒錢分啊股東分紅內賬按內賬分,外賬按外賬分怎么分啊,比如收入100萬,按外賬凈利潤20萬,按內賬凈利潤只有10萬(因為外賬固定資產折舊了,內賬固定資產一次算支出了),按外賬分,也沒錢分,因為買了固定資產,折舊了,算的費用少啊
本單位小企業,23年有研發費用,然后匯算清繳的時候可以加計扣除。24年的時候沒有這個費用,但是匯算清繳的表默認灰色有勾選,然后這個表一定要填數字,全部0也不行,也不能提交申報。這是怎么回事。
股東分紅內賬按內賬分,外賬按外賬分怎么分啊,比如收入100萬,按外賬凈利潤20萬,按內賬凈利潤只有10萬(因為外賬固定資產折舊了,內賬固定資產一次算支出了),按外賬分,也沒錢分,因為買了固定資產,折舊了,算的費用少啊
老師,股東按內賬利潤分紅還是按外賬利潤分紅,
8月8日,發放上月工資774941.30元,其中代扣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38365.8元、住房公積金44508元;代扣個人所得稅9215.73元,銀行實付上月工資682851.77元。
非全日制是按照勞務報酬還是正常薪資報個人所得稅
老師就是第一年虧損了匯算清繳申報了第二年還沒申報匯算清繳那第三年可以彌補第一年虧損嗎
老師第三年可以彌補第一年的虧損嗎
老師就是填企業所得稅季報表我第一年第二年虧損今年盈利24萬直接彌補虧損唄在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