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需要分析嗎
劉某在甲公司擔任會計機構負責人已經10年,現辭職創業,甲公司法定代表人趙某委任李某接替劉某擔任會計機構負責人李某任職后,對會計機構內部人員任職進行梳理,發現:周某負責出納和會計檔案保管,會計人員吳某負責財務成果核算和總賬報表編制,鄭某負責往來核算和稽核,王某負責財產物資核算和成本費用核算。李某對相關人員進行了崗位調整內部人員任職梳理工作結束后,李某又組織會計人員對紙質及電子會計資料進行整理,移交給甲公司檔案管理機構。在會計檔案的整理過程中,李某對劉某經手的一項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存疑,聯系劉某詢問相關情況。此時,劉某已與其朋友在外成立了一家代理記賬公司并擔任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劉某向李某表示,會計工作已經交接完畢,其不再對甲公司的會計資料承擔任何責任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題有關李某與劉某辦理工作交接的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A.應由趙某會同甲公司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共同監交B.劉某應編制移交清冊,并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交接完畢后,劉某、李某和趙某應在移交清冊上簽劑某應將全部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詳細介紹名
甲企業為大型國有企業(以下簡稱“甲企業”)、其會計相關工作情況如下:(1)王某為甲全業總會計師,王某取得會計師任職資格后,主管甲企業財務會計工作已滿四年。(2)單位招聘一名管理會計人員趙某、已知趙某已從事會計工作3年、但因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測、現已利滿釋放滿1年。(3)往來會計李某由于個人原因離職,與孫某進行了會計工作交接、由單位會計機構負賣人監交。孫某接替之后為了分清責任,將原賬薄保存好之后另立賬薄進行接手之后會計事項的記錄。后發現李某任職期間存在賬目問題,李某與孫某之間相互推卸責任。(4)稅務部門發現報稅資料存在疑點,因此派專員到甲企業進行調査、遭到甲企業拒絕、甲企業認為只有財政部門有權對本企業進行監管。要求: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題。1.甲公司是否必須設置總會計師,請說明理由2.趙某可否再從事會計工作,請說明理由。3.孫某接替之后為了分清責任,將原賬簿保存好之后另立賬簿進行接手之后會計事項的記錄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請說明理由。4.甲企業認為只要財政部門有權對本企業進行監管的觀點是否正確?請說明原因
甲企業為大型國有企業(以下簡稱“甲企業”)、其會計相關工作情況如下:(1)王某為甲全業總會計師,王某取得會計師任職資格后,主管甲企業財務會計工作已滿四年。(2)單位招聘一名管理會計人員趙某、已知趙某已從事會計工作3年、但因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測、現已利滿釋放滿1年。(3)往來會計李某由于個人原因離職,與孫某進行了會計工作交接、由單位會計機構負賣人監交。孫某接替之后為了分清責任,將原賬薄保存好之后另立賬薄進行接手之后會計事項的記錄。后發現李某任職期間存在賬目問題,李某與孫某之間相互推卸責任。(4)稅務部門發現報稅資料存在疑點,因此派專員到甲企業進行調査、遭到甲企業拒絕、甲企業認為只有財政部門有權對本企業進行監管。要求: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題。1.甲公司是否必須設置總會計師,請說明理由2.趙某可否再從事會計工作,請說明理由。3.孫某接替之后為了分清責任,將原賬簿保存好之后另立賬簿進行接手之后會計事項的記錄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請說明理由。4.田企業認為只要財政部門有權對本企業進行監管的觀點是否正確?請說明原因
甲企業為大型國有企業(以下簡稱“甲企業”)、其會計相關工作情況如下:(1)王某為甲全業總會計師,王某取得會計師任職資格后,主管甲企業財務會計工作已滿四年。(2)單位招聘一名管理會計人員趙某、已知趙某已從事會計工作3年、但因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測、現已利滿釋放滿1年。(3)往來會計李某由于個人原因離職,與孫某進行了會計工作交接、由單位會計機構負賣人監交。孫某接替之后為了分清責任,將原賬薄保存好之后另立賬薄進行接手之后會計事項的記錄。后發現李某任職期間存在賬目問題,李某與孫某之間相互推卸責任。(4)稅務部門發現報稅資料存在疑點,因此派專員到甲企業進行調査、遭到甲企業拒絕、甲企業認為只有財政部門有權對本企業進行監管。要求: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題。1.甲公司是否必須設置總會計師,請說明理由2.趙某可否再從事會計工作,請說明理由。3.孫某接替之后為了分清責任,將原賬簿保存好之后另立賬簿進行接手之后會計事項的記錄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請說明理由。4.甲企業認為只要財政部門有權對本企業進行監管的觀點是否正確?請說明原因。
甲企業為大型國有企業(以下簡稱“甲企業”)、其會計相關工作情況如下:(1)王某為甲全業總會計師,王某取得會計師任職資格后,主管甲企業財務會計工作已滿四年。(2)單位招聘一名管理會計人員趙某、已知趙某已從事會計工作3年、但因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測、現已利滿釋放滿1年。(3)往來會計李某由于個人原因離職,與孫某進行了會計工作交接、由單位會計機構負賣人監交。孫某接替之后為了分清責任,將原賬薄保存好之后另立賬薄進行接手之后會計事項的記錄。后發現李某任職期間存在賬目問題,李某與孫某之間相互推卸責任。(4)稅務部門發現報稅資料存在疑點,因此派專員到甲企業進行調査、遭到甲企業拒絕、甲企業認為只有財政部門有權對本企業進行監管。要求: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題。1.甲公司是否必須設置總會計師,請說明理由2.趙某可否再從事會計工作,請說明理由。3.孫某接替之后為了分清責任,將原賬簿保存好之后另立賬簿進行接手之后會計事項的記錄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請說明理由。4.田企業認為只要財政部門有權對本企業進行監管的觀點是否正確?請說明原因。需要分析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