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等一會兒回復的。
1. 2019年5月23日,A公司持2月15日簽發的面額為50 000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向開戶銀行申請貼現。該匯票2月16日承兌人予以承兌,匯票付款期限為出票后6個月。經銀行審查同意,當天辦理貼現手續,年貼現率為4.2%。要求:計算貼現利息和實付貼現金額,并做出會計分錄。
20×3年3月6日開戶單位甲企業持商業承兌匯票向銀行申請貼現,匯票面值為360000元,到期日為6月15日,經信貸部門審查后予以辦理,貼現率為8%。6月15日,銀行向付款人收款,未劃回,向甲企業追索票款,該單位賬戶只有300000元。2.乙企業20×3年5月13日持4月28日簽發、60天到期、票面利率為10%、票據面值為600000元的帶息銀行承兌匯票向銀行申請貼現,月貼現率為6‰,承兌銀行在異地。票據到期,銀行收到承兌行劃回的全部票款。要求:根據上述資料編制會計分錄。
某企業于2021年8月10日收到一張面值為10000元,票面利率為6%,期限為6個月的商業承兌匯票,10月10日,該企業持該票據向銀行貼現,貼現利率為8%。要求:計算貼現利息、貼現金額并作貼現分錄。
7月10日,企業持面值為350000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到銀行申請貼現,匯票到期日11月4日,(銀行月貼現率為6‰)。請計算:貼現天數、貼現利息、貼現凈額并做出會計分錄。
7月10日,企業持面值為3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到銀行申請貼現匯票到期日,11月4日銀行月貼現率為6‰,請計算貼現天數,貼現利息,貼現金額,并作出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