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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業2019年5月份應付職工工資總額為693000元,“工資費用分配匯總表”中列示的產品生產人員工資為480000元,車間管理人員工資為105000元,企業行政管理人員工資為90600元,專設銷售機構人員工資為17400元。請編制甲企業相關的會計分錄
標題甲企業2019年5月份應付職工工資總額為693000元,“工資費用分配匯總表”中列示的產品生產人員工資為480000元,車間管理人員工資為105000元,企業行政管理人員工資為90600元,專設銷售機構人員工資為17400元。請編制甲企業相關的會計分錄
甲企業2019年4月30日編制的“工資費用分配匯總表”中列示應付工資總額383 000元,其中產品生產人員工資為314 000元,車間管理人員工資為25 000元,企業行政管理人員工資為18000元,專設銷售機構人員工資為26000元。(2)按工資總額的12%計算應由甲企業負擔的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共計45 960元,按照工資總額的5%計提應由甲企業負擔的住房公積金為19 150元(假設以本月工資總額為計提標準)。(3)2019年4月30日,該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代扣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11 490元、 住房公積金為19 150元, 共計30 640元。(4)2019年4月30日,甲企業以銀行存款繳納本月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共計95 750元。(5)2019年4月30日,甲企業根據相關規定,分別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2%和8%的計提標準,確認應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6)2019年5月10日通過銀行發放上月工資,扣回代墊職工房租32000元,扣回企業代墊職工家屬醫藥費8 000元,代扣個人所得稅23 000元,代扣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30640元,實發工資252 980元;要求:進行賬務處理
[舉例]甲企209年7月份應付職工工資總額為690元,“工資費用分配匯總表”中列示的產品生產人員工,資480000元,車間管理人員工資為10500元企業行”政管理人員工資為90600元,專設銷售機構人員工資為17400元。 ▲該企業根據國家規定的計提標準,計算應由企業負擔的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含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共計83160元。按照規定標準計提住房公積金為76230元。 假定該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代扣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1檢費(不含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 20790元住房公積金為76230元,共計97020元。
某企業為一般納稅人職工薪酬的資料如下(1)2021年9月30日職工工資分配情況如下:應付工資總額為50000元其中生產工人工資30000元:生產車間管理人員工資50000元;行政管理人員工資80000元;專設銷售機構人員工資70000元。(2)2021年9月30日分別按照職工工資的20%、6%、2%、0.5%、10%計算提取由企業承擔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及住房公積金。(3)2021年10月5日企業從銀行提取現金390000元,備發工資。(4)2021年10月5日,以現金390000元發放工資根據上月末的工資匯總表企業代扣代繳由職工負擔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分別按應付工資總額的8%、2%、1%、10%計算代扣個人所得稅5000元。(5)2021年10月6日,該企業決定以生產的電暖器作為福利發放給企業員工。企業共有員工200名其中170名為直接參加生產的職工車間管理人員5名行政管理人員15名銷售人員10名。該電暖器單位成本為800元,市場單價為1000元,增值稅率為13%。(6)2021年10月7日,發放上述電暖器。要求根據資料,編制會計分錄
負債表存貨一欄是負?正確?
老師好,從銀行貸的一年的短期貸款,到期還款時分錄怎么做
老師您好:請問法人名下的車可以賣給公司嗎?哪些些程序?
老師 我們小規模 第一季度開了一張11萬的專票 請問還適用免征額嗎
老師,從個人獨資有限公司賬上轉款個法人的往來款可以做什么科目?
老師,如果在這個月做前些年的應轉未轉的政府補助轉營業外收入記到利潤分配未分配科目,更正22到23年的匯算清繳表交企稅,在這月做24年的匯算清繳表也需要交企稅,之前都是虧損沒交,請問年度報表根據什么填寫?還能根據24年第四季度的填寫嗎
由于降價,現在開票售價比成本低,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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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計提了一筆年終獎,1月份發放的,計提和實際發放的金額不一致,等發的時候要調整24年的報表嗎
31日,月末財產清查,盤虧、盤盈的財產分別做待批準處理(暫不考慮增值稅的進項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