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的固定資產在預付賬款時就使用了嗎,還是開票來才使用
我公司建筑企業14年剛成立時還是實繳制股份,公司股東通過財務公司打款到股東卡上共2000萬,然后各個股東轉進過公司賬戶計入實收資本(農行/公司運營時農行一直沒用了),后期通過1、購買950萬固定資產劃出公司賬戶(實際沒有收到這批固定資產/但是有普通發票而且每年也都在折舊),2、通過私人向公司借款的方式借走剩下的1050萬元(買固定資產和借款都是農行借走的),之前的會計根據實際情況調賬,沖紅了以前的這3筆業務,使得賬上看起沒有收到股東的投資款,沒有借款出去,購買的的固定資產還計入股東A名下,貸其他應付款-股東A 950萬。他這樣做我感覺不對,我是不是需要按照以前的業務把他的賬調過來?因為現在A股東要退股,賬上他名下是其他有應付款的
老師,購買固定資產,通常是分幾期付款的。就比如我一個機器100萬元,第一期3月我付款30萬元,對方發貨,第二期4月我收到貨了,付款30萬元,最后一期9月,安裝完畢后,使用正常就付款,40萬元。針對這種情況,我第一期,第二期,以后最后一期付款,我分別怎么進行賬務處理?因為付款分別在不同月份
老師,購買固定資產,通常是分幾期付款的。就比如我一個機器100萬元,第一期3月我付款30萬元,對方發貨,第二期4月我收到貨了,付款30萬元。 但是呢,我在5月份就已經收到全額發票了。 最后一期9月,安裝完畢后,使用正常就付款,40萬元。針對這種情況,我第一期,第二期,以后最后一期付款,我分別怎么進行賬務處理?因為付款分別在不同月份,而且收票也在不同月份。
實務工作中,關于固定資產,通常購買固定資產的價款都是需要分期付款的,首付款,二期款,三期款,尾款這樣子,而且這付款期限通常間隔好幾個月,發票通常都是付了尾款才開具給企業,針對這種情況,企業到底要怎么進行賬務處理?有老師能給我詳細說說嘛
企業購入一項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假如固定資產總價4萬元,進項稅額1萬元,款項分三期付款,首付款,二期款,尾款。支付完尾款,對方就會全額開具發票給我們。問題是,現在三期款項的支付時間分別是4月,5月和7月,收到發票的時間是在7月。針對這種情況情況,請老師幫我寫出我不同月份下的會計分錄,謝謝
不管是需要安裝還是不需要安裝,都是設備正常使用了,才給發票的。
建議分期先做預付賬款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付尾款后開票 借固定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預付賬款 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