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如果稅務局同意你從21年開始做賬,就沒有影響
老師我10月的企業所得稅和財務報表都報錯了。我是不是需要去大廳更正申報呢?另外我們公司是19年7月稅務登記的,一直到20年的8月份才開始做賬。這樣19年的匯算清繳我需要去大廳更正嗎?
一、判斷分析題 1.某公司于20×9年6月完成工商注冊登記,并于6月20日取得營業執照,該公司會計認為“五證合一”后不需要進行稅務登記就可以進行納稅申報了,因此沒有在稅務局進行稅務備案并登記信息,請判斷他的做法是否正確,并說明理由。 2.李明是某公司會計,公司于20×9年5月辦理稅務登記,20×9年6月沒有營業收入,李明認為既然公司沒有收入不需要繳納增值稅,因此就沒有必要進行納稅申報,請問李明的判斷是否正確,并說明理由。
老師,我們是20年9月注冊的公司,但是20年一直沒有營業,也沒有進行稅務登記,21年1月份我接手才進行稅務登記,正常的做賬報稅,所以20年沒有進行所得稅匯算清繳,這樣的話,有影響嗎?
老師好,21年1月份有部分支出,是20年的業務產生的費用或成本,20年未記成本也未記應付賬款,21年1月份直接付了,因為這些成本沒有取得稅前扣除的憑證,這種業務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做帳,是不是不影響企業所得稅?(增加了20年的成本,但又是必須納稅調增,所以對企業所得稅沒影響)
老師,我們公司是20年9月領的營業執照,21年1月進行的稅務登記,才進行申報納稅,這樣的話21年還屬于新設立企業嗎?如果不屬于,我們21年正常進行納稅申報并繳納稅款,未逾期申報,我們去年有主營業務收入,但利潤未負,但我們的信用等級是M,這樣對我們公司有影響嗎?
也就是說,我21年1月去進行稅務登記,稅局老師沒有進行罰款,所以就是默認我從21年1月開始做賬了?
你好!應該是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