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看了一下你的21年和22年的處理,沒什么問題
請問老師,這個是2021年財務報表審計調整底稿分錄,我作為財務人員,在最后兩列標注了一下,如果反沖回做到2021做賬和做在2022年的標準是否正確?
老師!有個實務問題想請教一下。就是集團公司請中介給集團做了一個十四五規劃 里面涉及財務指標。就是有2021年-2025年5年的財務指標。其中有每一年需要完成的資產總額,凈資產指標。做出的規劃是站在2021年披露報表(也就是合并抵消后的數據)然后算每年的平均增速推算的后幾年規劃的資產總額和凈資產收入等一系列財務指標。如果要讓財務指標落地執行那就需要分解到集團下屬的各子公司。怎么更好的分解到子公司呢!因為這中間涉及母子公司抵消。但是規劃做的是就是集團抵消后的數據
ABC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審計甲公司2020年度財務報表,與銀行存款函證相關的事項如下:(1)審計項目組收到一份銀行詢證函回函,回函中標注“本行不保證回函的準確性,接收人不能依賴回函中的信息”,審計項目組致電該銀行,銀行工作人員表示這是標準條款,審計項目組據此認為該回函可靠,并在工作底稿中記錄了與銀行的電話溝通內(2)甲公司為某銀行重要客戶,有業務專員上門辦理各類業務。2021年1月8日,審計項目組成員在甲公司財務經理的陪同下將詢證函交予上門辦理業務的銀行業務專員,銀行業務專員當場蓋章回函,據此認為函證結果滿意。(3)在對某銀行賬戶實施函證時,因回函差異低千明顯微小錯報的臨界值,審計項目組認為回函結果滿意。要求:針對上述第(1)至(3)項,逐項指出審計項目組的做法是否恰當。如不恰當,簡要說明理由。
W 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了甲公司2020年度和2021年度財務報表后,繼續承接了甲公司2022年度財務報表審計業務,在審計中經歷了接受業務委托、計劃審計工作、實施風險評估程序和進一步審計程序,以及完成審計工作和編制審計報告這過程,項目組成員對于這一過程中的事項有如下觀點:(1) A 注冊會計師認為既然屬于連續審計,就不需要與甲公司再次簽訂市計業務約定書。(2) B 注冊會計師認為計劃審計工作包括初步業務活動、制定總體審計策略和具體審計計劃,這都屬于審計初始階段應做的工作,一旦確定,不能變更。要求:請判斯項目組成員的以上兩種觀點是否正確。如果不正確,請說明理由。
某會計師事務所負責審計A公司2021年度財務報表,確定財務報表整體重要性為200萬元,實際執行的重要性水平為100萬元。審計工作底稿中的部分內容如下:(7)2022年2月25日,甲注冊會計師出具了A公司審計報告。在財務報表報出前,甲注冊會計師獲悉A公司2022年1月15日發生了一筆大額銷售退回,因此,要求管理層修改財務報表,并于2022年2月28日重新出具了審計報告。管理層于2022年3月1日批準并報出修改后的財務報表。(2)A公司與B公司既有采購業務也有銷售業務,2021年底,A公司多計B公司應收款項400萬元、多計應付款項390萬元,甲注冊會計師認為兩項錯報相抵后金額不重大,同意管整。的(3)A公司2021年度財務報表存在一筆未更正錯報90萬元,系少計提企業所得稅所致。因該錯報金額小于財務報表整體的重要性,甲注冊會計師認為該錯報不重大,不影響審計結論。(4)在審計報告日后、財務報表報出日前,A公司2021年未的一項重大未決訴論終審結案,管理層根據判決結果調整了2021年度財務報表。在對該調整實施審計程序后,甲注冊會計師對重新批準的財務報表出具了新的計報告。
做融資的話,可以鍛煉什么?
老師,收到股東的實收資本,要怎么做分錄?
老師經營所得申報表中的成本,從哪里取數
老師,所得稅匯算報表和去年的報表不一樣需要調去年的報表和今年的報表期初數嗎
許昌市東城區門面房出租年租金8萬,開票要交多少錢的稅
權責發生制轉換為收付實現制對應的會計等式。 實際收入=收入+應收賬款貸方數-應收賬款借方數+預收賬款貸方數-預收賬款借方數 應收票據科目該如何處理?其他應收是否也按照應收賬款處理? 實際支出=費用+應付賬款借方數-貸方數?預付賬款借方數-預付賬款貸方數-累計折舊和待攤費用 應交稅金如何處理?其他應付同應付賬款的處理方式? 最終上述實際收入-實際支出=貨幣增加額? 該公式是否成立?該如何調整?
老師:請問負債過大, 1、可以處理的方案有哪些啊? 2、轉資本需要哪些手續? 3、轉資本有哪些損失嗎?
注冊資金100萬,5年內實繳100萬是指法人5年一共存進賬戶100萬還是一次行存進賬戶100萬 別人轉進賬戶的錢可以算在內嗎
廠家開具負數發票給我們,我們就做進項稅額轉出,沖減成本,廠家就沖減收入,沖減銷項稅,是這樣處理嗎?
代買購置稅和保險。可以代買的吧?就是別人從我們這里買車,我們把這個車輛購置稅收了,買了 然后發票是對方名字的。賬務處理咋做的 是這樣做嗎? 我已經借銀行存款89800 貸應收賬款89800 開票,借應收賬款 74500,15300代付保險和上牌的。收款89800,開票74500,其中15300是保險跟車輛購置稅代付的。 分錄。開票時借應收賬款 74500主營業務 銷項稅額 收到款項,借銀行存款89800 應收賬款74500 其他應付款 車輛購置稅 和保險15300 代付車輛購置稅跟保險。借其他應付款車購稅和保險 貸銀行存款
請問老師,財審在調整2021年的同時,對2020年也做了調整分錄,新發圖片所示,請問這個對2020年的調整,不論是做在2021年還是2022年都是我寫的最右側備注對吧?
對,都是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最終計入到未分配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