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學, 借,銀行存款1000 貸,長期借款1000
甲企業于2018年11月30日從銀行借人資金400000元,的次期限為3年,年利亭為8.4%(每月提取利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不計復利),所借款項已存人銀行。甲企業用該借款于當日購買不需安裝的設備一臺,價款3900000元,增值稅624000元,另支付運費等100000元,增值稅10000元,設備已于當日投人使用 (1)2018年11月30日取得借款時 (2)2018年11月30日支付設備款和運雜費。保險費時, (3) 2018年12 月 31日計提長期借款款利息: [4) 2021年11月30日償還該筆銀行借款本息 寫出分錄
某公司于2010 年7 月1 日從銀行借入資金 200 萬元,借款期限為2 年,年利率為5%,利息從 2011 年開始于每年1月1日和7月1日支位,到期時歸還本金及最后半年利息。所借款項已存入銀行,每半年計提借款利息。該公司用該借款于當日購買需要安裝的設備一臺,假定設備于2010年12 月31 日安裝完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且在此之前的借款利息均可以資本化。 【要求】編制該公司從取得借款到歸還借款的會計分錄。
某公司于2010 年7 月1 日從銀行借入資金 200 萬元,借款期限為2 年,年利率為5%,利息從 2011 年開始于每年1月1日和7月1日支位,到期時歸還本金及最后半年利息。所借款項已存入銀行,每半年計提借款利息。該公司用該借款于當日購買需要安裝的設備一臺,假定設備于2010年12 月31 日安裝完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且在此之前的借款利息均可以資本化。 【要求】編制該公司從取得借款到歸還借款的會計分錄。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于2020年1月1日從銀行借入資金100萬元,期限為2年,年利率為6%,不計復利,所借款項已存入銀行。甲公司用該借款于當日購買需要安裝的設備一臺,價款100萬元,增值稅稅額13萬元,另支付保險等費用3萬元,安裝費1萬元,設備已于2020年6月30日投入使用。 要求:分借款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和按年付息兩種情況編制會計分錄;(單位:萬元) 1、取得借款;2、購建固定資產; 3、2020年末按 年計息和付息; 4、工程完工; 5、2021年末按年計息和付息; 6、到 期還本付息
(四)甲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從銀行借入資金1000萬元,借款期限為3年,年利率為6%,利息于每年年初計提,次年初支付利息,到期時歸還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所借款項已存入銀行。甲公司用該借款于當日購買不需安裝的設備一臺,價款為800萬元。另支付運雜費及保險費等費用10萬元。設備已于當日投入使用。要求:編制所有會計分錄。
個體工商戶開設了對公賬戶,經營者往對公賬戶里面轉錢進去用去生產經營,這筆款需要備注借款或者其他的不?剛注冊的公司還沒有開通稅務,不知道是核定還是查證征收的情況下
你好,我們和電商平臺合作,因我們操作問題導致產生罰款,記賬是營業外支出,請問這個可以稅前扣除嗎?需要調增嗎
稅收滯納金是從申報期結束第二天起每天萬分之五嗎
AB不對是因為表述不對嗎
用員工個人名義辦的電話卡,可以開成公司抬頭發票,可以直接稅前扣除嗎?
你好,老師小規模有個油電混合汽車,想在買個車用公戶付款有沒有問題,純燒油現在沒有優惠政策
老師好,我公司是運輸公司想賣幾輛車,對方過戶問我開多少錢的發票,他要自己去開交易發票然后過戶。他說的買了這么多的車 一般都是他們自己看著開這個交易發票,正常不是我公司得給他開發票嗎,等于我把這個車賣給他了。
請問我們公司一般納稅人,但用小企業準則,在24年4月7日支付13萬材料費并入賬,分錄記為借:預付賬款13萬,貸:銀行存款13萬。24年4月底收到13萬發票,稅率13%,但未入賬計入費用。以小企業準則,我現在在25年4月應如何調整會計分錄?24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應如何調整?
老師我們對公付款是付到河北 A支行,但是對方給的進項發票是河北B支行,有關系嗎?發票能用嗎?我有必要要求銷售方把開戶行改成我們付款的那個銀行嗎
你好 我司是非金融企業 有借一筆款給其他公司,收到利息開出發票,這部分利息收入會造成增值稅及企業所得稅差異嗎?
借,固定資產810 貸,銀行存款810
計提利息 借,財務費用60 貸,應付利息60 支付利息 借,應付利息60 貸,銀行存款60
到期支付本金及利息 借,應付利息60 長期借款1000 貸,銀行存款我1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