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屬于日后期間,屬于調整事項 2,屬于非調整事項 3,就是說你這里再區分調整事項和非調整四項,你首先要確定兩個點的是不是之前存在。如果說是之前存在的,那么在那個財務報告報出之前,那么就是屬于調整事項。如果說是不存在的就是屬于非調整事項。
老師,您好,我想請問下1.老板拿來2019年的發票要報銷,金額有點大,有五六萬萬了,這塊肯定得做賬報銷那應該怎么處理?在今年2021年3月的賬務里計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核算嗎?2.那這次費用本應該在2020年對2019年進行匯算清繳,那相當于2019年本應少繳納這次費用對應稅率的所得稅,現在計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后要對2019年所得稅匯算清繳進行追補嗎?3.如果追補這塊具體需要怎么操作?4.在今年進行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處理后,2021年在2022年進行匯算清繳時這部分要進行調減嗎?麻煩老師解答,謝謝
老師,我問一下哈,如果是2020年的財務報告,在2021年的4月份批準報出。 假如哈在2021年2月份發生了以前年度有的重大差錯 這是不是就是屬于可調整事項? 假如哈2021年2月份發生了很重要的事情,但是以前不存在的。這是不是就屬于非調整事項 再假如說哈,是2021年5月1號以后,發生了重要的事情。以前年度存在的這應該怎么做 假如2021年5月1號以后發生的重要事情是以前年度不存在的,怎么做 問題有點兒多,麻煩老師費心解答一下,謝謝。
某稅務師事務所2022年審査2021年某企業的賬薄記錄,發現2020年12月多轉材料成本差異80000元(借方超支數)而消耗該材料的產品已完工入庫,該產品于2021年售出。這一錯誤賬項虛增了2020年12月的產品生產成本,由于產品未銷售,無須結轉銷售成本,未對2020年度稅收產生影響,但是由于在2021年售出,此時虛增的生產成本會轉化為虛增銷售成本,從而影響2021年度的稅項。1:如果是在決算報表編制前發現,怎么調整?2;如果是在決算報表編制后發現,應如何調整?(分錄應該怎么做?)
某會計師事務所負責審計A公司2021年度財務報表,確定財務報表整體重要性為200萬元,實際執行的重要性水平為100萬元。審計工作底稿中的部分內容如下:(7)2022年2月25日,甲注冊會計師出具了A公司審計報告。在財務報表報出前,甲注冊會計師獲悉A公司2022年1月15日發生了一筆大額銷售退回,因此,要求管理層修改財務報表,并于2022年2月28日重新出具了審計報告。管理層于2022年3月1日批準并報出修改后的財務報表。(2)A公司與B公司既有采購業務也有銷售業務,2021年底,A公司多計B公司應收款項400萬元、多計應付款項390萬元,甲注冊會計師認為兩項錯報相抵后金額不重大,同意管整。的(3)A公司2021年度財務報表存在一筆未更正錯報90萬元,系少計提企業所得稅所致。因該錯報金額小于財務報表整體的重要性,甲注冊會計師認為該錯報不重大,不影響審計結論。(4)在審計報告日后、財務報表報出日前,A公司2021年未的一項重大未決訴論終審結案,管理層根據判決結果調整了2021年度財務報表。在對該調整實施審計程序后,甲注冊會計師對重新批準的財務報表出具了新的計報告。
老師,有這樣一個事情,我們目前正在做首次退稅申報,還沒有實地核驗。 因為馬上到4月30號以后,去年還沒有申報的退稅屬不屬于超期,像這種如果屬于超期申報,需要提供收匯明細嗎? 也就是這樣幾個問題點 1. 首次申報未核驗可以做后面年度的退稅申報嗎? 2. 這種情況過了4月份,是不是屬于超期未申報? 3. 這種超期未申報要不要提供收匯明細? 4. 我們目前的情況怎樣解決收匯明細的問題?
老師,民非企業,員工報銷的快遞費,油費和公司電話啊費入現金流量表里的哪個項目?可以入購買商品、接受服務支付的哪一項目嗎?如圖所示
總公司是一般納稅人,分公司是小規模,合并核算,取得專票是總公司,因為合同和總公司簽的實際業務是分公司,專票能抵扣嗎?
老師建筑企業,凡事從外邊請的工人都是屬于勞務分包費嗎
老師請問怎么區分勞務和服務
老師,非盈利組織機構,企業收到匯算清繳退稅這筆款入哪個現金流量哪個項目?支付的培訓費退回來了,還有辦公室房租入都分別入現金流量表哪個項目?
老師請問怎么區分勞務和服務
3、甲企業2017年11月1日以1204萬元的價格(其中,4萬元為相關費用)購入乙企業2017年1月1日發行的五年期一次還本付息債券,債券面值總額1000萬元,票面年利率12%.甲企業采用直線法對債券溢價進行攤銷,甲企業2017年應攤銷的債券溢價為( )萬元。這題不懂為啥要除剩余月份還要乘2
老師個體戶的經營者社保交的是靈活就業的,申報經營所得時扣除多少社保費
這個消費稅征收管理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這里的銷售和自產自用,還有進口這 3 個老師說同增值稅一樣,我在增值稅里沒看見啊,他啥意思?
委托加工收回的消費稅如果直接用于出售是不用交消費稅,是因為在把這個貨物委托別人的時候已經交過了,所以不交對嗎?
老師,還是上面那個問題哈,2020年的財務報告。2021年的4月份報出。 那4月份之后,如果是發現2020年的重大差錯呢?
如果說是之前的差錯更正的話,你就按照差錯調整處理,那么這個就不是調整事項和非調整事項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