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開簽,第三方未必認可,
老師晚上好!我們是投資有限公司,注冊時公司章程規定由2個人共同出資,出資額2000萬,各占注冊資本50%,出資時間為2030年6月22日,至今未見出資款入帳。 問題: 1、出資人沒有出資,那公司就沒有所有者權益“實收資本”,這樣可以嗎? 2、在2020年8月我公司與一個投資有限公司簽了一個“項目回填及后期土地利用合作經營協議書”,項目名稱:芽苗研發生產中轉基地,項目用地面積200畝,合作方式及內容:甲方以項目用地資源、項目申報等作為入股方式。乙方(我方):投入資金300萬作為入股方式。利潤分配:甲40%、乙60% 項目交地及租金計算為2021年1月1日。3、我公司又以上述項目與另外2個人簽訂了合作經營合同。其中:一個人(周某某)以上述項目每1%的份額折合人民幣5萬元入股10%股份和股權,計50萬元共同合作從事項目回填;另一個人(李某某)以上述項目每1%份額折合人民幣8萬元入股5%股份和股權,計40萬元共同合作從事項目回填。這兩個人已各轉給我公司一半的資金。我公司如何入帳,會計分錄?
老師,想咨詢一個問題:三人合資開一家企業,甲出資占51%,乙占24.5%,丙占24.5%。簽定投資合同時,是應該甲乙兩三方的投資情況都體現在同一合同上,還是:甲分別與乙、丙簽定合同?(如簽定甲占51%,乙占24.5%;另再簽:甲占51%,丙占24.5%) 。兩種形式是有什么風險嗎?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甲公司經營實現多元化,除生產銷售相關產品外,還專門承接建筑設計業務。假設銷售價款均不含應向客戶收取的增值稅稅額。該公司2×18年~2×19年發生如下業務: 資料一: 2×18年2月1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辦公樓建造合同,按乙公司的特定要求在乙公司的一宗土地使用權上建造一棟辦公樓。根據合同的約定,建造該辦公樓的價格為9 000萬元,甲公司分三次收取款項,分別于合同簽訂日、完工進度達到50%、竣工驗收日收取合同價款的20%、30%、50%。工程于2×18年2月開工,預計于2×19年底完工。甲公司預計建造上述辦公樓的總成本為7 000萬元,截至2×18年12月31日,甲公司累計實際發生的成本為4 200萬元。甲公司按照累計實際發生的成本占預計總成本的比例確定履約進度。 資料二 : 2×18年12月3日,甲公司與丙公司簽訂產品銷售合同。合同約定,甲公司向丙公司銷售A產品40件,單位售價為3.5萬元(不含增值稅);丙公司應在甲公司發出產品后1個月內支付款項,丙公司收到A產品后3個月內如發現質量問題有權退貨。A產品單位成本為2萬元。甲公司于2×18年12月10日發出A產品,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根據歷史經驗,甲公司估計A產品的退貨率為30%。至2×18年12月31日,上述已銷售的A產品尚未發生退回,重新預計的退貨率為20%。 資料三: 甲 公司與丁公司簽訂一項購銷合同,合同規定甲公司為丁公司建造安裝兩部電梯,合同價款為1 000萬元。按合同規定,丁公司在甲公司交付電梯前預付不含稅價款的70%,其余價款在甲公司將電梯運抵丁公司并安裝檢驗合格后才予以支付。甲公司于2×18年12月25日將建造完成的電梯運抵丁公司,預計于次年1月31日全部安裝完成。該電梯的實際成本為600萬元,預計安裝費用為20萬元。 資料四: 2×18年9月10日,甲公司與W公司簽訂一項固定造價合同,為W公司承建一棟辦公樓,合同總價款為2 000萬元,預計合同總成本為1 500萬元。假定該建造服務屬于在某一時段內履行的履約義務,并根據累計發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預計總成本的比例確定履約進度。至2×18年年末已經發生合同成本600萬元。2×19年初,因W公司欲更改設計,雙方協商之后決定,在原辦公樓基礎上增加一部分設計作為企業員工食堂,因此 W 公司追加合同價款300萬元,甲公司預計合同成本將增加140萬元。 資料五: 2×18年10月1日,甲公司與H公司簽訂合同,向H公司銷售100張電腦桌和100把電腦椅,總價款為120萬元。合同約定,電腦桌于15日內交付,相關電腦椅于20日內交付,且在電腦桌和電腦椅等所有商品全部交付后,甲公司才有權收取全部合同對價。假定上述兩項銷售分別構成單項履約義務,全部商品交付給H公司時,H公司即取得其控制權。上述電腦桌的單獨售價為96萬元,電腦椅的單獨售價為64萬元。甲公司電腦桌和電腦椅均按時交付。假定該事項不考慮增值稅、所得稅等因素影響。 資料六: 2×19年1月1日,甲公司與D公司簽訂銷售協議,約定甲公司向D公司銷售一批產品,售價為600萬元,成本為400萬元,雙方協商D公司分3年于每年年末平均支付,甲公司于每次收到款項時分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當日,甲公司發出產品,該批產品的現銷價格為525萬元。假定實際利率為7%。 (1)根據資料一,判斷甲公司建造辦公樓業務屬于在某一時段內履行履約義務還是屬于某一時點履行履約義務,說明理由,并計算甲公司2×18年度的合同履約進度,以及應確定的收入和成本金額。 (2)根據資料二,編制甲公司2×18年與上述經濟業務有關的會計分錄。 (3)根據資料三,判斷甲公司對此事項是否確認收入,并編制甲公司2×18年與上述經濟業務有關的會計分錄。 (4)根據資料四,計算甲公司2×18年年末的履約進度,以及應確認的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判斷2×19年初發生合同變更的業務處理原則,同時請說明應進行的會計處理。 (5)根據資料五,編制甲公司2×18年與上述經濟業務有關的會計分錄。 (6)根據資料六,編制甲公司2×19年與上述經濟業務有關的會計分錄。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甲公司經營實現多元化,除生產銷售相關產品外,還專門承接建筑設計業務。假設銷售價款均不含應向客戶收取的增值稅稅額。該公司2×18年~2×19年發生如下業務:資料一:2×18年2月1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辦公樓建造合同,按乙公司的特定要求在乙公司的一宗土地使用權上建造一棟辦公樓。根據合同的約定,建造該辦公樓的價格為9000萬元,甲公司分三次收取款項,分別于合同簽訂日、完工進度達到50%、竣工驗收日收取合同價款的20%、30%、50%。工程于2×18年2月開工,預計于2×19年底完工。甲公司預計建造上述辦公樓的總成本為7000萬元,截至2×18年12月31日,甲公司累計實際發生的成本為4200萬元。甲公司按照累計實際發生的成本占預計總成本的比例確定履約進度。判斷甲公司建造辦公樓業務屬于在某一時段內履行履約義務還是屬于某一時點履行履約義務,說明理由,并計算甲公司2×18年度的合同履約進度,以及應確定的收入和成本金額
2019年2月,甲公司從其他單位購入一塊使用期限為50年的土地,并在這塊土地上開始建造兩棟廠房。2019年11月,甲公司預計廠房即將完工,與乙公司簽訂了經營租賃合同,將其中的一棟廠房租賃給乙公司使用。租賃合同約定,該廠房于完工時開始起租。2019年12月5日,兩棟廠房同時完工。該快土地使用權的成本為900萬元,至2019年12月5日,土地使用權已攤銷16.5萬元,兩棟廠房分別占用這塊土地的一半面積,并且以占用土地面積作為使用權的劃分依據。假設甲公司采用成本模式進行后續計量。請做出相關分錄。關于這道題,土地使用權累計攤銷的16.5萬是計入到廠房成本了嗎?投資性房地產的入賬價值怎么算?
下列各項中,構成審計證據的有()。A.被審計單位管理層編制的記賬憑證和外部取得的原始憑證B.上年度審計工作底稿中被審計單位購買固定資產的原始發票C.向被審計單位客戶寄的函證D.被審計單位管理層拒絕提供注冊會計師要求的書面聲明
我叉貨需要叉車,叉車費用計入什么科目
個體戶,有時需要從外面請司機拉貨送貨,按次算費用,結算的時候司機提供不了發票給個體戶,費用比較高司機不愿意開票承擔稅費,但司機不是個體戶員工,通過工資發放不太合適,這種情況該怎么解決,需要個體戶給司機代扣代繳個稅嗎?
老師,公司已經五六年未經營了,原來的稅務帳也是假的,很多與實際對不上。現在是帳套都弄丟了,帳套是停業之前有五六年的帳,找不回了。除了補帳有沒有其他辦法,這個公司后面不一定會經營了
老師,你好,請問外貿出口企業,一張報關單可以對應多張發票嗎?同理一張發票發票也可以對應多張報關單嗎?
老師,我們公司是小家電代理商,也是一般納稅人。我們的促銷員都是廠家的人,這個月廠家想讓我們給促銷員開工資,然后廠家再把這個工資打給我們,但是得給廠家開服務費的發票,這樣可以嗎?會不會還涉及到一些別的稅呀?
老師,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時候,表單選擇,以前有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107040,現在沒有這張表,要選哪個了?
老師好!一般戶能不能提取現金
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 職工薪酬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里面的賬載金額是貸方發生額還是借方發生額
工商年報里面的從業人數根據哪里的人數填?
分開簽,比例沒有達到100%。如果認可,應該也是可以一起簽的吧。他們都認識的
既然認可,重新簽一個三方協議,也不是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