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發工資的次月申報個稅,這個是正確的,操作方法是正確的,完全沒有問題。
老師,有個公司申報個稅是這樣申報的,7月申報6月應發工資(6月工資),實際上不應該是7月申報6月發放的工資(5月工資)嗎?這些人7月離職去了別的公司,那她應該這個月做人員減少吧,那另一個公司申報個稅這樣報可以嗎?8月發7月工資,9月份申報, 這樣的話中間就空了一個月,這樣有什么影響嗎?
我公司由于工資是每個月25號發放,所以申報個稅時一直是申報上上個月工資,比如9月正常應該是申報8月,但是我公司是由于25號發工資所以申報7月份,現在公司發工資日期改為15號了,我個稅系統中有辦法更改為10月申報9月而不是8月的嗎
老師,公司本月發放上月工資,但個稅申報是本月申報上上月的工資,這種做法合法嗎?這樣做個稅系統中不就少了一個月的個稅嗎?
老師,請問公司本月發上個月的工資,但本月月底是交本月社保。那下個月報稅的話是不是認為上月發的工資就是上月工資?那么這一塊做賬照實做嗎?報稅應該怎么做啊
老師,我企業是上月計提工資,本月發放,本月我就申報了個人所得稅,這樣做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