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 這個沒事的 按月申報就行
老師您好,我們是一個建筑勞務公司,工地上的工人有一百多人,他們的工資每個月都是有我公司根據考勤計算上報甲方,由甲方統一發放,發放工資后,我公司會按照工資金額給甲方開票,這樣一來,我們的成本就是這些工人的工資了,但是現在問題是,這些工人也都是臨時的,每個月工作天數也不一定,我公司是否可以直接用代發工資協議,工資表做成本,還是需要這些工人給我公司開具勞務費發票做成本呢
老師好!拆遷戶2019年9月14日簽訂的房屋補償安置協議書上寫有一項是拆遷戶的住房過渡費暫付6個月,(比如:住房面積是122.96㎡,補償標準是15元/㎡/月,暫付6個月,金額11066元)這是拆遷征收辦含在拆遷款里一起發放??涩F在過渡費由公司發放,公司已發到2020年7月。之前的公司辦事人員將統計發放過渡費時間統計以2019年9月來計算的,請問一下現在該怎么計算清減出來?是以9月14日一9月30日來計算呢?還是以9月14日一10月14日為整月推算?因為拆遷辦給拆遷戶發放的具體時間和名單,我不知道什么原因公司到現在都沒有這發放名單,所以我也不知該從哪推算比較合理些?該怎么入手?都被整懵圈了
老師,公司和個人駕駛員,簽了一個非全日制用工協議,協議里面約定,次月15號之前發放上月工資,但是這邊都是好幾個月才發一次,這樣有啥子影響不
本人31想學習會計,之前一直沒經驗,也沒人帶,,,去了代理記賬公司4個月跑外,不干了,辭職 2個月備考中級會計師,但是疫情考試還被取消了,又出去找工作,石沉大海,都不要大齡的,沈陽工資低的,但是前2個月600工資,會計教我們做賬報稅實操,然后以后是3000里面扣除1000多給他們要堅持3個月,轉正以后4000扣除1000,一共扣除16個月如果簽了這個中途我走了,會不會算我違約啊,不賺錢但是也要按協議16個月給他們錢啊?請懂這方面的老師,幫我詳細說說,如果我走了會不會告我啊,畢竟這家的時間好久加上2個月的學習期18個月才能從他們這里離開。。要怎么選擇,一定要專業解答老師懂這個的,謝謝
你好老師,我們公司簡稱A公司,因為一些原因,B公司要求我們在他那里繳納社保,我們也配合。在B公司發放一部分工資及勞動合同的簽訂,但是A公司和B公司有業務上來的往來,根據勞動法員工在B公司發了工資就不能在A公司發工資,就有我們的C公司,C公司和B公司沒有業務往來。我們剩余工資就會在C公司發,那像這種情況我們C公司應該和員工簽署什么協議來規避用工風險?補充,兩邊都會報個稅,但是兩邊都未到扣個稅的標準,我們在C公司做的工資條上面會去算兩邊加起來的需要扣除的個稅,這樣是否合理?
沒有按月申報,都是幾個月一次發放,然后才申報的個稅
同學你好 這個一般是按月申報的
不按月申報,影響大不,工資表是幾個月做在一張表上的
同學你好 那就行 只要申報了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