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3.5號發現的說明匯算清繳的時候已經考慮了這一情況。,這個是4.30匯算清繳,不要再重復處理
老師,4.30匯算清繳,3.5發現的,不是應該調整2020年的應交所得稅嗎?為啥答案只調整了主營業務成本?
老師,請問這題資料四,4.30匯算清繳,3.5發現的,不是應該調整2020年的應交所得稅嗎?為啥答案只調整了主營業務成本?成本增加了導致利潤減少,那調整分錄,2020年應交所得稅不是也應該跟著減少96×25%嗎?
老師,你好,截圖里紅色的地方可以寫成,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37.5 貸:應交稅費 37.5。答案里為什么要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和負債我沒有看懂,因為上一年確認了收入和成本當時是繳納所得稅的,那么做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不是應該減少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嗎
根據圖一,藍色方框部分資料四,編制調整分錄,為什么答案只調整了累計折舊呢(只補提了折舊),既然是在匯算清繳之前,那么當期所得稅不也應該要調整嗎? 我感覺答案少寫了一步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96×25%=24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所得稅費用 24 如圖三,書上就寫了調整當期所得稅的分錄。
您好:請問 業務是23年發生,因為發票是24年1月才回來,做了調整23年的報表,不調整23年的賬,利潤表的成本調大了,利潤減少了,那資產負債表該怎么調平余額與利潤表一致呢? 因為發票是24年1月回來的,做了如下分錄可以嗎: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應交稅費-進項稅 貸:應付賬款
員工1-2月工資都是零申報,現在3月所屬期不打算申報員工了,可以把員工離職時間填在24年的12月份嗎
老師您好!因存在視同銷售行為,會計上沒有做銷售處理,記入銷售費用了,稅務上已確認銷項稅額,賬表不符,怎么調整可相符
企業法人以自己房子向銀行貸款,銀行直接將款項打給了有合同的第三方公司,然后第三方將款打給個人。公司賬面沒有款進出入。最終也是法人自己還銀行款。只不過第三方收到錢后給我們公司開了發票,這種情況怎么做賬呀。
資產負債表的年報是在財務軟件選擇2024年12期的嗎
看科目余額表能看得出。這個季度是虧損還是盈利嗎?
支付憑證截圖是報銷必須的原始憑證?
老師要是個人部分直接發工資扣除計其他應付款那其他應付款一直掛賬
老師就是我把個人部分社保直接記在了應付職工薪酬工資里面那匯算清繳是不是調增
老師好,請問我家是小規模自開專票,應交393.21增值稅,但是報稅軟件自動生成393.2差一分錢就等于少交1分錢,怎么辦啊!在報表怎么改啊!
為什么要現做匯算清繳才能申報第一季度的企業所得稅預繳?
老師,這是中級會計實務第十七章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題目,題目問的就是資產負債表日后發現了問題,如何做調整分錄,就是讓你做3.5的調整分錄啊
你好,是調整分錄啊。但是還沒匯算清繳就不要做所得稅。如果是匯算清繳后發生的有問題都要做
不太明白您的意思,在匯算清繳前發現的需要調整的事項,不是應該調整報告期的應繳所得稅的嗎?您說的還沒匯算清繳就不要做所得稅是啥意思呢?
麻煩老師幫我把調整分錄做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