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您好,如果沒有銀行賬戶,那么商業匯票就缺少了最后支付的路徑,就跟一張欠條沒有區別了。另外票據是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就是說個人是沒辦法開立商業匯票的。
老師1.存款人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自正式開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該賬戶辦理付款業務。 2.企業銀行結算賬戶自開立之日即可辦理收付款業務。 老師這兩句話一個是單位銀行結算賬戶,一個是企業銀行結算賬戶,我覺得是一樣的,為什么可以辦理付款的時間不一樣
老師,我們有個人獨資企業性質的公司,當時開銀行賬號有兩個,一個是公司名稱的賬號,一個是法人名字的銀行賬號,現在把錢從公司賬戶轉到這個法人銀行賬號,是用銀行存款還是用其他應收款—法人名字,如果用法人名字,法人名下的金額就很大,會不會出問題啊
老師您好,請問一下,這個商業匯票的持票人為什么一定是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企業法人及其他組織?不開立銀行存款賬戶不行嗎?然后為什么一定是發企業法人跟其他組織?
第十八條存款人在申請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時,其申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的賬戶名稱、出具的開戶證明文件上記載的存款人名稱以及預留銀行簽章中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名稱應保持一致,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因注冊驗資開立的臨時存款賬戶,其賬戶名稱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或政府有關部門批文中注明的名稱,其預留銀行簽章中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名稱應是存款人與銀行在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協議中約定的出資人名稱;(二)預留銀行簽章中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名稱依法可使用簡稱的,賬戶名稱應與其保持一致;(三)沒有字號的個體工商戶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其預留簽章中公章或財務專用章應是個體戶字樣加營業執照上載明的經營者的簽字或蓋章。我想問一下后面三條規定不都是賬戶名稱和出具開戶證明存款人名稱以及預留在銀行簽章中公章或財務專用章一樣嗎?
你好, 1銀行匯票的出票人是出票銀行,付款人也是出票銀行為啥只有銀行本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是一樣的? 如果銀行匯票的付款人是是個人或者是組織銀行只是代替個人組織付款,那么銀行本票也是個人存款到銀行由銀行代付了,為什么銀行又是付款人了? 2把商業匯票的一個出票人是企業和其他組織,嗯,如果商業匯票的承兌人是企業或其他組織,那么齊出票人跟付款人不是一樣的嗎?
謝謝老師
不客氣,祝學習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