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看你們實際情況。 你可以參考以下原則來處理。? ?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58號)“關于企業減員增效和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在機構改革過程中實行內部退養辦法人員取得收入征稅問題”規定: 實行內部退養的個人在其辦理內部退養手續后至法定離退休年齡之間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工資、薪金,不屬于離退休工資,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個人在辦理內部退養手續后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一次性收人,應按辦理內部退養手續后至法定離退休年齡之間的所屬月份進行平均,并與領取當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合并后減除當月費用扣除標準,以余額為基數確定適用稅率,再將當月工資、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人,減去費用扣除標準,按適用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上述規定,可以間接證明,對于內退工資,在稅務總局眼中,“不屬于離退休工資”。 三、內退工資符合工資稅前扣除的規定(一)基本規定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 前款所稱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內退職工,與企業依然存在勞動合同關系,也就是還存在“受雇”,滿足上述稅前扣除的規定條件。 (二)稅務對工資薪金合理性的規定 《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 《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所稱的“合理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按照股東大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或相關管理機構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規定實際發放給員工的工資薪金。稅務機關在對工資薪金進行合理性確認時,可按以下原則掌握: (1)企業制訂了較為規范的員工工資薪金制度; (2)企業所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符合行業及地區水平; (3)企業在一定時期所發放的工資薪金是相對固定的,工資薪金的調整是有序進行的; (4)企業對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 (5)有關工資薪金的安排,不以減少或逃避稅款為目的。 對于內退職工的工資,按照規定必須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肯定是有規范的制度,因此完全符合國稅函[2009]3號有關“合理工資薪金”的條件規定。 綜上所述,內退職工發放的工資,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請問老師,我們單位內退人員36人,內退人員發放的工資、困難補助、福利等,所得稅匯算清繳需要調整嗎?
請問老師,我單位是餐廳,員工宿舍租個人的,我單位單獨支付給房東因開票的個稅和房產稅500元。放到福利費核算,請問所得稅匯算清繳為何調增?
各位老師好,我們公司一直幫員工繳納個稅不扣員工的工資,現在個稅匯算清繳,錢退給員工個人了,公司不需要員工退還,當作給員工福利,可以不退還嘛,公司賬務需要做什么嗎
老師,我們是集團子公司,集團工會組織員工徒步,總公司工會經費并未發放給我們公司,請問老師我們買服裝可以走福利費嗎?用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另外借調到我公司人員,工資關系沒在我單位,可以給他們賣服裝嗎?還有內退人員在我單位開支,可以買服裝嗎?謝謝老師。
老師,您好,我們單位現在給一個員工做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集中申報,這個員工在其他公司也有發放工資。現在給他做匯算清繳,我們公司是需要把他在另一家公司的工資金額一起填上去做匯算繳嗎?
老師您好 a 教材上說的不能重新計入 第二張圖 li這里為什么又可以重新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2023年被稅務查整年少報收入200多萬,增值稅申報表改了,會算清繳申報表也改了,財務報表跟季度申報表要改嗎
上月計提工資跟今個月實際發放有差異,怎樣做賬最簡便
董老師好~咨詢有問題咨詢您下~
現金流量表籌資活動流入可能為負數嗎
個體工商戶開具1稅點專票,對方一般納稅人可以抵扣1稅點嘛?這樣個體工商戶需要繳納什么稅費?
老師好~咨詢下:公司裝修產生的一系列費用,一般計入什么科目?
總公司不是小微企業,稅費這一方面繳納的太高,考慮還需要使用總公司資質,這樣是注冊子公司還是分公司稅費是不受總公司影響?
資產不超5000萬享受小微企業優惠,企業剛成立,固定資產是1億,企業一直是虧損,怎么把他控制在小型微利企業
廣東個體戶去年申報了五個月的社保,一直無錢繳在產生滯納金,確實個體戶經營困難,有沒有可以撤銷的或去前臺核銷的辦理手續呢。還是一定要清繳了才能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