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給了出納出納現在怎么說 說沒有收到錢嗎
我是行政單位工作人員2013年我出差回來報發票沖扺出差借款25000元,出納要求開現金支票去銀行取現金來還,我便拿支票取了現金還給了出納,但未退還借條,今年單位才通知我說我借款還沒有還,我無語了,現在不在該怎么辦,請老師指點下,報銷單子上是實報2.6萬,借2.5萬,我當時對出納說沖抵借款,后補我一千就可以了,但他要2.6萬支票去銀行取現金來還2.5萬,取錢還了后他沒上帳
我是家具城管理人員,每年負責收費,租賃費就是,這個家具城屬于村里產業,然后有一年,村里要用錢,就來家具城借的家具城租戶的錢,拿村里用去了,但是后來還款是我還的,我銀行流水都有,現在出現一個問題就是,當時村里會計應該給我打個條才對,我對賬時候發現會計把這錢下她那里了,就等于我的支出沒了啊! 今天上午我問她,你給我補上條子就行,她說,我給出納員那里啦,出納員就說我沒記得有這個單子,什么情況呢?就是說,我和會計之間的這個事,出納員并不知道的啊! 出納員說我經手的話得有我簽字的,這個我不記得有 現在村里會計就說,已經讓村里出納員沖賬了,我感覺不對 因為又沒和出納員交涉這個單據啊 我和會計之間的事,難道會計做好了單據會直接交給出納員去沖賬嗎?出納員說不大可能,因為他沒參與 現在我支出少了 制作那個支出單也不是出納員制作的,是會計做的 還有一份是會計那里記賬員做的 這個是不是和出納員沒關系啊?會計怎么會不通過我就把單據沖賬了?那是我的支出啊,我們這里的單據我都是交給出納員,出納員減去我的費用后,就剩下收入了 我賬號出的錢都是我支出對吧?
我是家具城管理人員,每年負責收費,租賃費就是,這個家具城屬于村里產業,然后有一年,村里要用錢,就來家具城借的家具城租戶的錢,拿村里用去了,但是后來還款是我還的,我銀行流水都有,現在出現一個問題就是,當時村里會計應該給我打個條才對,我對賬時候發現會計把這錢下她那里了,就等于我的支出沒了啊! 今天上午我問她,你給我補上條子就行,她說,我給出納員那里啦,出納員就說我沒記得有這個單子,什么情況呢?就是說,我和會計之間的這個事,出納員并不知道的啊!
我們公司是剛剛注冊的新公司,現在正在建廠房。現在沒有什么收入,都是支出。我是出納,有幾個問題咨詢一下。 1.公對公采購 ,有發票,我直接對公轉賬可以嗎?需要填寫付款申請表還是費用報銷單?如果是經理經辦的采購,費用報銷單上的主管和經辦人都填寫經理的名字可以嗎? 2.小額采購,有發票,可以直接公轉私給經辦人嗎?填寫好相應的費用報銷單。 3.1000元以下的零星開支,沒有發票,可以公轉私轉給經辦人嗎?需要填寫費用報銷單嗎? 4.出納領取備用金可以直接用單位結算卡去銀行取嗎?用現金支票太麻煩。需要填寫備用金申請單嗎? 5.現在現金支付太少,備用金取出來后,可以存在出納的個人賬戶上使用嗎? 6.出納去購買的辦公用品,填寫費用報銷單時 經辦人和出納的簽名處,都寫出納的姓名可以嗎? 請老師分項一樣解答指導,謝謝
我是國企單位工作人員,2006年我提前借款購買工程材料,填寫了借款9000元,出納要求結算工程后取現金來還,結算后我便拿了現金還給了出納,但未退還借條,也沒有填寫收據給我,防范意識那時候還不到位,因為信任出納說還了錢就可以了,今年單位才通知我說我借款還沒有還,但是出納現在也不承認收到錢,因為太多年了給了錢也沒有什么有利的證據反駁給了錢但是出納并未入賬的事實,我無語了,現在不懂該怎么辦,請老師指點下,
老師,關于代發工資問題,是不是要通過農民工專戶發放?不能直接從總包公賬發放到個人卡上?
不太明白是請問經營所得和財產轉讓所得的區別是什么?這個個人銷售的是自己生產并且自己使用過的設備銷售給我們,是按照“財產轉讓所得”計算個稅還是按照“經營所得”繳納個稅,并且描述一下原因
個體戶開房屋租賃專票,都有些啥稅 稅率多少
公司購買個人保潔服務,對方作為自然人應該開局勞務費發票,但是對方開的非學歷教育服務發票可以報銷打款喝喝對方嗎?
老師你好,我想問一下,通過京東下單,然后京東會抽取一定比例的服務費,我怎么確認收入呢
老師 您好 無形資產的出售 是計入資產處置損益 是凈額 是減去賬面價值和稅費后的凈額計入資產處置損益 是嗎固定資產的出售是否也是減去賬面減去稅費的凈額才計入資產處置損益?
A個人給b公司提供店鋪管理運營服務,現在b公司要求a個人每個月開2萬元的勞務服務費發票給b公司,才給b公司結款,a在注冊個體工商戶的時候開勞務費發票嗎?
老師,我怎么把鋁合金窗加上呢
老師,所得稅匯算清繳,當年計提的工資和暫估的成本都在次年2月發放和收到發票了,是不是就不用納稅調增了
公司預繳到外地的稅款,發票已開了,稅款也交了,現在說開錯了公司,換一家公司開,這個需要怎么處理?
她說記不住了
查下賬 上面賬上怎么做的
他收現金后應該沒有上賬,所以我覺得這錢應該被出納私吞了,單位財務管理混亂
利用當時新記賬法,還錢不退欠條
哪有可能的 你給他錢的時候有第三個人嗎
是出納開現金支票給我去取到現金交給出納的
現在的焦點就是出納不認我交現金給她,第三個人還有一位會計,會計都有印象的
那就讓會計做作證 主要問題是會計沒有下賬,實際是他自己拿了這個錢。 讓他個人補進來 然后把欠條給你。
是該會計補還是出納補
還有出納要求開現金支票取現金來換錢不以發票沖扺是否合規合理
出納把錢補上來會計補做賬 不合理 報銷給個人不就是拿發票回來報 企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