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這個4000里面包含著這個保險是嗎?是的話對的。
老師們,我今年7月份找了份工作,一家工程檢測技術行業的公司,成立15年了,前面換了4個會計,都不專業也不負責任,我和一個比我大3歲的男會計都通知上班,是我自降了要求做會計助理,這個男會計是財經大學的本科學歷,所以這家家族企業的財務總監比較更信任他一點,讓他主要外出辦結算,協助總監核對一些流水賬,還有就是審查一遍我的賬,有什么問題多和他溝通,就從7月份開始因為前任會計沒有交接的原因我們一直都很好地溝通配合著,他主動要求審批發票報銷單,但是最近幾天明細感覺他不對勁,他審核的發票也不仔細,員工報銷的發票有許多張,有一張是沒有發票的但是他就簽字了,出納也付了錢,最后和員工要這張只寫了收據的發票員工說絕對要不來沒有發票,前天我們公司統一開會核對了19年及20年的合同臺賬,發現了許多問題,有2個問題跟他探討問了一下,但是他反質問我怎么辦,他倒是說了解決辦法,但是最后當著其他同事的面又半開玩笑地說我不要胡做調整,我就生氣地說了不是跟他商量著怎么就胡做了?從我們倆7月同時進公司還花錢請了2個稅務師做指導,我們平時有問題都能隨時咨詢,說實話就算不問他我也可以咨詢稅務師和會計學堂,請問老師我以后怎么待他?
瑜伽館讓我去做那邊的出納,說月薪3800,周日單休。我3月16日去工作,3月19日上晚班他們說要開除我。我3月15日后做的數據沒有任何錯誤,前任出納是因為每天的數據做錯了被開除的。我在應聘的時候就已經告知公司我是2022應屆畢會計本科業生。現在他們以我經驗不足為理由要辭退我,可是這個理由根本不成立呀?這算是無正當理由辭退吧?,我想要求在工資的基礎上要相應賠償金,這樣合法嗎?而且當時我和老板約定辭退我要提前十五天,有微信截圖。并且他們在周日前說辭退我的工資計算的非常奇怪,3500/31*4,按照勞動法不是應該3800/21.75*4的嗎?最差勁也要3500/31*5吧,因為他們要讓我下周一去對接。你們覺得公司做法合理嗎?公司的所有人沒簽勞動合同,幾乎不交社保等的。他們之前沒提試用期和轉正的事情。
老師你好,問你一下2月份工資算法:2月份應工作天數是19天。員工基本工資4000保險454.85請假3天實際上班天數16天我們之前公司那時候是這樣算的:每天工資4000/19=210.53請假三天210.53×3=631.59實際發:4000-缺勤631.59-保險454.85=2913.56這樣算對不對?因為2月份還牽扯到過年有4天帶薪假,還是4000/(19+4)=173.9130435這樣算每天的?我們公司不用21.75那個算法